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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解读《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 发挥稳外贸稳外资作用 促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2020-09-02 作者: 来源: 中国质量报

  7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8月2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在近日召开的商务部网上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服贸司司长冼国义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冼国义说,2016年,国务院在上海、海南等15个省市(区域)部署开展试点,2018年决定进一步深化试点,要求各试点地区深入探索适应服务贸易发展特点的体制机制、政策措施和开放路径,带动全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4年来,试点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多批实践性、制度性创新成果在全国复制推广,带动全国服务贸易发展质量进一步提升。

  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全球暴发,世界经济严重衰退,国内国际形势更加复杂严峻,疫情对服务贸易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但同时也带来了数字化加快发展等新的机遇。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充分发挥服务贸易对稳外贸稳外资的作用,围绕拓宽开放领域、提升便利水平进行改革探索,促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全面深化试点范围

  为进一步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东北振兴、长三角一体化、西部大开发等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新一轮试点从原有的17个试点地区扩围至28个试点地区,包括新增大连、厦门、青岛、石家庄、长春、合肥、济南、昆明、乌鲁木齐等9个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并将贵安新区与贵阳、西咸新区与西安连片发展,两江新区扩围至重庆21个市辖区,进一步凸显了新时期服务贸易在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中的作用。

  全面深化试点的重点和方向

  《总体方案》从总体要求、试点任务及具体政策举措、组织实施等方面,明确了试点方向和重点任务。

  明确总体要求。全面深化试点的总体目标是:服务贸易深层次改革全面推进、高水平开放有序推进、全方位创新更加深化、高质量发展步伐加快。全面深化试点要把握5个基本原则:一是在试点的推进路径上,坚持“全面深化、拓展提升”,在前两轮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范围、深化任务、提升作用;二是在试点的探索方向上,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提出赋予试点地区更大改革自主权;三是在试点的动力来源上,坚持“创新驱动、加快转型”,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模式创新、技术创新,激发新动能;四是在试点的发展定位上,坚持“错位探索、整体协同”,推动地区间、部门间的协同创新、特色发展,形成机制性、系统化的治理经验;五是在试点的风险管理上,坚持“守住底线、防控风险”,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保障和推动服务贸易发展,稳步提升发展成效。

  全面深化试点任务。本轮试点,是在前两轮基础上的“全面深化”。重点围绕推动服务贸易改革、开放、创新,提出3个方面8项试点任务、122项具体举措。

  改革方面,围绕服务领域审批权下放或取消、放宽市场准入等,提出16项举措,涉及运输、旅游、教育、国土规划、工程设计、商务服务等领域,如下放《船舶营业运输证》管理事权、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权、展会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前置许可事项,扩大技术进出口经营者资格范围,简化外资旅行社审批流程等。同时,从促进货物、资金、技术、人员、数据等要素跨境流动方面,提出38项便利化举措,进一步构建有利于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发展环境,如实行进口研发(测试)用未注册医疗器械分级管理、开展人民币在服务贸易领域跨境使用试点、开展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试点、开展外籍人才管理服务改革试点、在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开通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等。

  开放方面,上一轮试点在法律、金融等领域推出了6项开放便利举措,新一轮试点的开放力度进一步加大。在运输、教育、医疗、金融、专业服务等领域,重点推出26项举措,主要是在更多领域允许境外服务提供者通过跨境交付、自然人移动等方式进入中国市场,如在中国境内经营无船承运,无须为中国企业法人;在条件具备的试点地区开展国内律师事务所聘请外籍律师担任外国法律顾问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人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允许台湾居民在试点地区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等职业资格考试;允许台湾居民在试点地区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等。

  创新方面,顺应新形势下数字经济的发展趋势,国家层面将在试点平台上大力推进数字服务、版权服务、医药研发、检验检测、在线教育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特别是在数字贸易领域,重点探索数据流动与监管的创新和开放,部署了一些政策措施,如探索跨境数据流动分类监管模式,开展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试点,开展数字营商环境问题研究,组建国家数字贸易专家工作组等。同时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便利外国人在华使用移动支付试点、促进“两头在外”的研发、检测等服务发展,促进国际精品赛事发展等业态模式创新。

  加强组织实施。新一轮试点明确试点地区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全面推进任务落实,同时,更加突出试点地区所属省级人民政府对试点工作的统筹、指导、督促和支持。要求商务部会同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支持指导,推出政策措施,落实各项保障,总结推广经验,确保试点成效。

  新举措有质有量

  冼国义介绍说,2016年开始的第一轮试点重点是在财政、税收、金融、便利化等方面出台支持政策;第二轮试点在对外开放上有了新的突破,推出6项开放便利举措以及34项政策保障措施。新一轮试点任务全面深化,更加突出深层次改革、高水平开放、全方位创新,相应的政策举措内容更加丰富,涉及面更广。从新举措的“量”看,比上一轮试点多了80余项;从新举措的“质”看,开放程度、政策力度和改革深度都比前两轮试点大得多。

  总体来说,新一轮试点,一是更加注重在国家发展战略中布局推进服务贸易发展,主要体现在试点范围的设定、错位探索的结构性安排,以及围绕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区域的产业链布局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二是更加注重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完善服务贸易制度,如进一步推进服务领域“放管服”,在管理体制、监管制度等多个方面推进优化服务贸易体制机制,激发市场活力。三是更加注重在扩大对外开放中提升服务贸易竞争优势,进一步拓展开放领域、加快探索开放制度、优化有利于开放发展的营商环境。四是更加注重在激活发展动能上发力,推动服务贸易规模扩大、结构优化、质量提升,把握数字贸易发展机遇,在试点地区全面推进数字贸易发展,既探索放松管制和准入,又探索完善监管制度和规范建设。

  《总体方案》带来新机遇

  据介绍,上半年,我国服务贸易规模下降,但总体呈现趋稳态势,显示了发展韧性和活力,服务出口表现明显好于进口,也好于其他主要服务出口国,特别是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逆势增长,知识产权使用费、保险服务、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等新兴服务出口增速均在15%以上,整体服务出口降幅小于进口19.5个百分点,带动服务贸易逆差下降46.1%,同比减少3440亿元。

  疫情对全球服务贸易格局和消费模式、消费习惯都将带来深远影响,服务贸易发展危中有机,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不断提升、长期向好的趋势没有改变。

  此次全面深化试点,将带来至少3个机遇:一是市场拓展机遇,全面扩大开放促进形成大市场,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广大境内外服务提供者创造更广阔的市场空间。二是创新发展机遇,数字贸易、版权交易、在线教育等新兴服务出口成为新增长点,生产性服务业通过离岸外包和保税研发、保税检测等渠道更紧密更高效嵌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吸引境内外资源要素更充分投入新业态新模式。三是国际合作机遇,试点为中国与“一带一路”等伙伴深化服务贸易合作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